招标公告
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7-520422-07-01-1043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项目地点: ******街道)(详见车位及设备选型匹配表);
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备案止。
服务内容: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其中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年 5 月 13 日至2025年 5 月 19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有限公司(******街道市府路商住楼2栋1单元1-6-2)(详细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②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15 时 30分,地点为安顺市市府路建联公寓2单元5楼(市府路天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街道鑫旺大市场A区30栋15号 | 地 址: | ******街道市府路商住楼2栋1单元1-6-2 |
联系人: | 方家鑫 | 联 系 人: | 席贤 |
电 话: | ******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