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普洱市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以商招商、市场化招商工作力度,我市于2021年6月15日印发了《普洱市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普政办发〔2021〕70号)。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当前的政策环境、形势要求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已发生显著变化,该试行办法的部分内容现已难以适应新阶段的发展需求。经研究,拟按程序对该办法予以废止。
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透明度,现就废止《普洱市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此期间,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邮政编码:6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招商引资奖补办法废止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3.传真发送:请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879-******。
我们将在公告期满后,认真梳理和研究收到的意见建议。感谢您对普洱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普洱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