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XSA070010-202501-01(2)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第2次招标)于2025年09月15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5 | ******.70 | ******.38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1 年。 | 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1 年。 | 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1 年。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艾波,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公路水运)、职称证,鄂******7586、鄂******7586、鄂交安B22G00498、P******5 | 付长清,职称证,E******00490 | 周佩,其他,黄职改办〔2024〕18 号 |
技术负责人 | 秦峰虎,职称证,P******2 | 李绪安,其他;其他;,E******00064;E******00781; | 无 | |
安全员 | 彭良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职称证,鄂建安C2(2018)******、P******4 | 郑金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20)****** | 无 | |
其他人员1 | 无 | 刘洪新,其他,E******00560 | 何柯林,其他,****** | |
其他人员2 | 无 | 揭晓露,其他;其他,E******00069;E******00783 | 何文,其他,****** | |
其他人员3 | 无 | 王友江,其他;其他,EF******;E******00209A | 无 | |
其他人员4 | 无 | 陈巧艳,其他,HR******0 | 无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2020 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部分) | 281.6 | 揭晓露 | ||
枝江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一体化治理试点项目服务单位采购 | 60.5 | 王友江 | |||
长阳县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二标段) | 106.28 | 王友江 | |||
******有限公司 | 秭归县三峡库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1562.82 | 韩金龙 | ||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四标段 | 636.94 | 韩金龙 | |||
******有限公司 | 罗田县王葆心文化公园工程 | 546.89 | 王谧 | ||
罗田县义水南路(中段南岸)河堤综合整治及生态护坡工程施工项目 | 1519.87 | 何文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10月11日 10:50(北京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首先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2、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3、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二、详细评审 1******委员会各成员对5家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进行打分。 2******委员会各成员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打分。 3、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四、投标单位得分排名情况:
五、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17-******/****** 招标人电话:****** ******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代表:乔云松 监督人:王雪松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陈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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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 08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改革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