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文件 须知前附表 10.1 款规定:“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但是前附表中 10.5 款, 10.13 ******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招标文件中多个标段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未对投标人有施工资质及人员职业要求,存在重大缺陷。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再次评审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无法判定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是否仍无在建,是否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 3.1.3 规定“ ( 按开标顺序评标,如果成为了先开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以后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其他投标人名次依次递进,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 ) ”有失公平, 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假如成为此标段中标人则其他标段不予考虑,如不成中标人各方有优势则应该是最佳中标人 。 ******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本项目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