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关于举行《漾濞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
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
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资源局于2025年8月29日举行《漾濞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漾濞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5年7月11******资源局关于举行<漾濞彝族自治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产生方式、报名方法和听证会参会通知等相关内容。
2025年8月22******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举行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名单等相关内容。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年8月29************资源局局长马春红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府督查室杨阳同志及县司法局朱利云同志共同担任。听证代表应到会38人,实到代表31名(7人请假)。听证会制作听证记录1份并由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进行审阅、签名。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及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漾濞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严格按照补偿安置标准及时足额兑付相关款项。
2.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偏低,建议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价格作适当调整。
3.区片调整考虑“十五五”规划进行。
4.多征求基层代表意见。
5.注意新老标准的衔接。
6.建议水田、水浇地价格调整为一致。
7.根据《草案》第四条区片划分过程,龙潭乡清河村因大保高速穿过,水竹坪村和已路河村已计划纳入“十五五”产业发展区,建议三个村调为二类区。
五、听证会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大部分予以采纳,少部分意见未予采纳。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严格按照补偿安置标准及时足额兑付相关款项。
意见予以采纳。在征地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补偿标准兑付款项。
2.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偏低,建议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价格做适当调整。
意见予以采纳。根据《技术方案》中集体建设用地调节系数不低于1.0的要求以及漾濞县实际征地情况分析,将集体建设用地系数调整为1.4,并对成果进行了修改。
3.区片调整考虑“十五五”规划进行。
意见不予采纳。目前漾濞县“十五五”规划暂未公布,区片的划分是依据《技术方案》中的8个因素进行分析测算,故未采纳。在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已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答复和解释,代表表示理解和同意,故未采纳。
4.多征求基层代表意见。
意见予以采纳。在听证会召开前于2025年7月30******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漾濞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意见征询的公告》,为期30天。此外,本次听证会也邀请了各乡镇的村民代表参加,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注意新老标准的衔接。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区******居民生活水平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需要等其他条件,还考虑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平稳过渡、与周边相邻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进行调整。
6.建议水田、水浇地价格调整为一致。
意见不予采纳。水田在经济价值、生产能力、投入成本、稀缺性上都优于水浇地,因此无法将水浇地系数调为与水田一致。在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已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答复和解释,代表表示理解和同意,故未采纳。
7.根据《草案》第四条区片划分过程,提议龙潭乡清河村大保高速穿过,水竹坪村和已路河村已计划纳入“十五五”产业发展区,建议三个村调为二类区。
未采纳的理由:根据《技术方案》,区片划分是依据8个方面因素影响值计算后依据分值进行区片划分,这三个村的分值划分后属于三区片,已无调整空间,故未采纳。在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已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答复和解释,代表表示理解和同意,故未采纳。
******资源局
2025年 9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