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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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进行普通钢筋水泥混凝土管的生产,包括水泥圆管、水泥方管,年产水泥管20000根。 |
1、废水 绿化用水、厂区降尘用水及养护用水全部被吸收和蒸发、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市政官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中砂及碎石装卸粉尘经库房封闭、洒水喷湿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限值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筒仓抽、进料粉尘经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TA001-TA004)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搅拌机粉尘经搅拌楼配置的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对产噪设备做独立基础、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废 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可回用部分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可回用部分送建筑垃圾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收进入物料;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商砼实验废渣由产品购买单位带走留存;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运建筑工地作宕渣使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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