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吉安县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吉安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国网吉安县供电公司通过企业门户网站(******) 、“网上国网”APP、“i国网”APP等渠道对全社会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可开放容量、停电信息公告、供电质量、有序用电和电价标准等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答复电力客户等申请人员根据生产、生活、科研的特殊需要,向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内容
国网吉安县供电公司供电信息公开内容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种。其中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如下列8项: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及联系方式、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及编号等。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2.供电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3.服务承诺及热线。员工服务“十个不准”、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员工服务“十项承诺、投诉(12398、95598)电话。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4.供电质量和******能源局统一发布的指标进行公布(按季度更新)。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5.公开限电信息。有序用电需公布: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6.公开停电信息。计划、临时、故障停电需公布: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等。计划满足提前7*24(168)小时;临时满足提前24小时;故障发生后15分钟内公示。
7.可开放容量信息。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容量受限情况等可开放容量信息。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8.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插眼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9.用户受电工程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受电工程验收标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政府部门提供的受电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信息查询渠道等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信息。如有变化需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10.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执行电价政策和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政策收费标准,下月供电企业代理购电电量、价格等信息。电价政策和高可靠性供电费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代理购电电量、价格每个月末3日前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况
2024年,公司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复议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
下一步,国网吉安县供电公司将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更好地服务电力客户、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