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唐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一期(配套附属工程)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乾单元 | ******有限公司 | 大唐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总用地193.31亩(约12.9公顷),本项目为配套附属工程,包括土地整理、围墙砌筑、值班室、新增一台75t/h燃气锅炉等设施,同时主体项目增加供热,实施对外供热。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系统,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25米高烟囱外排;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主体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或纳管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噪声治理: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震、阻尼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