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南益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临时商业用房采购与安装(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南益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临时商业用房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qhqz〔2025〕00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三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
4.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联系小陈,电话******069)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8.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磋商时间:2025年5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default/homepage.do)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1.项目名称: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南益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临时商业用房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qhqz〔2025〕00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三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价 | 最高控制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南益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临时商业用房采购与安装 | 1 | 项 | 否 | ******元 | ******元 | 16000元 |
4.1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
4.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联系小陈,电话******069)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8.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磋商时间:2025年5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default/homepage.do)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