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二标段防洪工程老城区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水务局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兴隆街64号 ,联系电话:0855-****** ”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电话:(0855)******”。 ************水务局,联 系 电************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855)******”。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异议、投诉处理“******水务局;联系电话:0855-******。”更正为“4.异议******水务局;联系电话:(0855)******”。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4.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的第九项其他要求第4点其他要求“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4.其他: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第1点内容为文件格式模板,以本条要求为准”。 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17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