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文件要求和《南谯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南农农〔2024〕55号)等文******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人员,对滁州市南谯区峰泽园食用菌种植家庭农场南谯区“一县一业”香菇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滁州市南谯区桂莹家庭农场花山村香菇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滁州市南谯区大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施集镇大林村香菇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工程投资进行了审计验收,根据审定的总投资额,按照不超过50%的奖补比例、且最高不超过2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567.4万元,各主体奖补资金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累计审计投资额 (元) |
拟奖补总金额 (万元) |
奖补 比例 |
已支付进度款 (万元) |
拟奖补尾款 (万元) |
1 |
南谯区“一县一业”香菇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 |
滁州市南谯区峰泽园食用菌种植家庭农场 |
******.91 |
184.68 |
44.3% |
121.5 |
63.18 |
2 |
花山村香菇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滁州市南谯区桂莹家庭农场 |
******.37 |
190.71 |
130 |
60.71 |
|
3 |
施集镇大林村香菇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
滁州市南谯区大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69 |
192.01 |
70 |
122.01 |
|
|
合 计 |
******.97 |
567.4 |
|
321.5 |
245.9 |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8至2025年5月14日
监督电话:******
******农村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