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项目购买服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景洪市民政局决定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购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2025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购买服务主体:景洪市民政局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资金8万元。
二、项目目标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建设,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关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
三、服务内容
1.组建一支志愿服务队,通过结队方式开展针对社区”******居、孤寡、失独“******居、孤寡、失独老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2.针对4类青少年群体开展权益维护、心理辅导、校园防欺凌、民族文化传承及筑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活动,做好4类青少年群体思想引领及助力陪伴成长工作。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能力。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公场地证明、专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4. 具有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关工作经验,提供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五、申报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方案。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团队组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评估计划等。
3.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承诺书。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申报方式:有意向的承接主体请将申报材料送至景洪市民政局4007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2025 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
七、其他事项
参与申报的承接主体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景洪市民政局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 。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景洪市民政局所有。
联系人及电话:岩香宰 0691-******
景洪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