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二公司中心排河三四场槽工程经射阳县射阳港对虾养殖二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二公司中心排河三四场槽工程。
1.2工程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因二公司三场过路涵洞老化严重,现进行重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最高投标限价:206918.90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验收时间:2025年9月。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70%的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按审计价结清工程款;
3.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随同投标文件递交;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及******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3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文件制作工本费缴费截图,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截图件等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7.4文件制作工本费3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文件制作工本费后方能参加投标。
7.4.1交纳方式:文件制作工本费转入指定账户。
7.4.2账户:射阳县射阳港对虾养殖二公司
******有限公司射阳支行
7.4.4账 号:************0047
7.4.5文件制作工本费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射阳港对虾养殖二公司
地址:射阳港射阳县大喇叭口
联系人:王耀东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