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猪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陆川猪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拟新建一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园区近期产生的污水,处理规模为0.4万 m3/d。配套建设尾水管道 376米,其中长度306米采用 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80 度砂石基础/橡胶圈柔性接口:长度 70 米管道采用 dn600 聚乙烯 pe100 管/定向钻牵引方式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不见面开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叁万叁仟零捌拾叁元壹角伍分(¥******.15 )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智伟(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01**********0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静(身份证号:4521**********30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业绩:1.年产 15 万m3高密度薄板生产线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2.朝阳府邸场地平整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叁万玖仟伍佰玖拾捌元壹角陆分(¥******.16)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卢有永(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27**********341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信军(身份证号:4522**********3035) 黄偲(身份证号:4522**********45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象州县旧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壹万柒仟玖佰伍拾元零伍分(¥******.05)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益峰(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09**********025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国强(身份证号:4501**********15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南宁市良庆三路(玉洞北一路-南宁国际物流基地2号路)工程; 2.武宣县太平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陆川)(******/lcggzy/)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 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 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 治区)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