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综合二股,邮编:5428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审批文件链接(见附件) | 审批时间 | 环评单位 | 环评类别 | 备注 |
1 |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 | 5600 | 90 | 贺八环审〔2025〕11号 | 2025.7.28 | ******有限公司 | 报 告 表 | 同意审批 |
2 | 贺州市贺街第二加油站项目 | ******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临贺大道西侧a地块 | 3764 | 90 | 贺八环审〔2025〕11号 | 2025.7.28 | ******有限公司 | 报 告 表 | 同意审批 |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综合二股,邮编:5428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