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好外部董事“决策专家、执行督导、运营顾问、沟通桥梁”作用,促进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拜泉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国资办组织起草了《拜泉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办法,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拜泉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人民政府网(************财政局(拜泉县拜泉镇人民街136号,邮编:164700。信封上请注明《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7月25日至8月3日。
附件:《拜泉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政局(国资办)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