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滨湖新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已由 (衡水滨湖新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衡水滨湖新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滨数政投资审字〔2025]0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下达资金和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衡水滨湖新区财政金融局 ,招标人为 衡水滨湖新区财政金融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水滨湖新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232.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1019.625723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对衡水滨湖新区2个乡镇的24个村部分道路进行改建,改建道路长度29604.27米,面积98257.89平方米,排水管道280米,路灯126盏等。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拟对衡水滨湖新区2个乡镇的24个村部分道路进行改建,改建道路长度29604.27米,面积98257.89平方米,排水管道280米,路灯126盏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3 元。
2.3 计划工期: 2025年8月31日前完工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为专门预留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行业类型: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24日 00 时 00 分,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9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5.2 逾期递交至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线上方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吴凤岗 ,联系电话: ******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改革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2000 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衡水滨湖新区财政金融局 ,通讯地址: 红旗南大街3369号 ;联系人: 边东升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检察院生活区1栋4单元7层602室 ;项目负责人: 吴凤岗,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吴凤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