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县七仙岭景区(4A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书(02号)
各投标人:
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的海南省保亭县七仙岭景区(4A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于2025年07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做出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补充“⑦勘察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若投标人勘察业绩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特别注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现阶段只能录入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企业的人员、业绩材料报送,勘察单位的人员、业绩材料未能在该系统中录入报送,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数量为1人,可由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补充“⑥勘察专业负责人的业绩如为勘察设计一体的业绩,可附勘察专业负责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工作岗位为“公路工程地质水文”的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若投标人勘察负责人业绩无法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提供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应能体现勘察专业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特别注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现阶段只能录入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企业的人员、业绩材料报送,勘察单位的人员、业绩材料未能在该系统中录入报送,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应能体现勘察专业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
现变更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