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养老护理院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通过此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修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知晓。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4,低于成本报价。
原内容为:
9.4 | 低于成本报价 |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 ******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修改为:
9.4 | 低于成本报价 |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时或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总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注:有效投标人是指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
招标人:峨眉山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