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遂溪县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遂溪县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遂溪县螺岗岭西北侧(县垃圾填埋场西侧)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新增1台10吨/批蒸煮罐及配套设备,单批次处理能力提升至20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对现有设施进行更新,技改后年处理病死畜禽11680吨,年产油脂产品1460吨、肉骨粉2628吨,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1609.22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32万元,占总投资的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通过“预处理+调节水解+MBR+紫外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污排洪沟,最后进入后溪河。 废气:对产生恶臭的工段密闭收集废气并采取“碱洗+酸洗”处理,化制工段废气采取“冷凝+碱液喷淋塔+酸液喷淋塔+干湿分离+锅炉燃烧”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机油、废实验试剂等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做好分区防渗,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外环境;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与设备维护,减少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