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荥阳市乔楼镇韩村村等3个村农产品加工车间联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荥财磋商-2025-30-1 | ******人民政府2025年荥阳市乔楼镇韩村村等3个村农产品加工车间联建项目 | ******.79 | ******.79 | 是 | ******.79 |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