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漯河市郾城区黑龙潭镇人民政府黑龙潭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黑龙潭镇人民政府黑龙潭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16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5-9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71,556.24元
最高限价:******.2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101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A包 ******.59 ******.59 ******.59
2 Z******102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B包 900094.04 900094.04 900094.04
3 Z******103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C包 857450.15 857450.15 857450.15
4 Z******104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D包 255185.46 255185.46 255185.4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A包:2025年黑龙潭镇坡杨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仓储位于黑龙潭镇坡杨村,新建一座长约45米、宽约40米、高约8.5米、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的不规则厂房。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B包:2025年黑龙潭镇西街村道路位于黑龙潭镇西街村。道路路线总长度0.967 公里。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原水泥道路拆除清运、道路新建、路缘石安砌、道路标线施工。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C包:2025年黑龙潭镇田沟疏浚位于黑龙潭镇,主要包括半截塔、何庄、老应、田庄、张徳武、土城王、坡杨七个村庄内的田沟疏浚、新建桥、重建桥、维修桥等内容。
******人民政府2025年度示范区******居环境整治位于黑龙潭镇,新建2座村内长约10米、宽约3米、深约5米,共约150立方米的化粪池(分三格,分别为初级沉淀池、厌氧消化池、澄清池)。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任何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遇到同一供应商多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先后顺序,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2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A包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B、C、D包: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承诺函)
3.3提供2023以来(含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提供2025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书面声明);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评分办法以及参数内涉及的证书、报告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黑龙潭镇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会展中心东侧)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