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购置项目一标段 | ****** | ****** |
2 | 豫政采(2)******-2 | ******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购置项目二标段 | 850000 | 850000 |
5.2服务期:一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分批、分量供货,中标商家提供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分装所需包装耗材相关伴随服务等;
5.5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依法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图(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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