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关于提升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昆明市国际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供应链服务能级,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开展昆明全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研究工作。
******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昆明市商务局作为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现编制如下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全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决策咨询研究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801,咨询服务
四、预算资金
4.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全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研究服务,具体内容为:一是研判国家在推进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政策导向与昆明市推进供应链高质量的现实需求;二是分析昆明市供应链发展基础、面临挑战及存在问题;三是提出昆明市优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的发展思路及主要举措。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七)承接主体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承担过至少1项政府部门决策咨询项目,能够深入理解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和供应链建设发展能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八、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1.编制完成《昆明全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研究报告》。
2.为昆明市建设国际供应链中心城市提供智库支持。
十、公示时限
2025年10月9日-10月15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601室,联系人:单老师,电话:0871—******,电子邮箱:******。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5年10月9日-10月15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报名材料时,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局。
(五)材料评审。市商务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依法签订合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