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湘龙路35号四季星城一期12栋101
法定代表人: 李显淑
委托代理人: 易荣琴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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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关于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便携式VOCS检测仪“▲4.主机及带屏采样探头分体设计,带屏采样探头配有实体按键,探杆前端带有金属过滤器,……内置电池,续航不小于5h,氢气流量:0~150ml/min: ”存在明显指向特定品牌的倾向性。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采购人市场调查情况,市场上有不少于3家品牌产品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如江苏天瑞、青岛青崂、青岛鲁海等,该项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品牌,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便携式VOCS检测仪“ ▲11.连续工作时间:仪器采用可拆卸电池供电……▲16.提供防爆等级证书:主机: Exd iaI ICT4Gb,手操器: Ex ibI ICT5Gb/Ex ib D21T95C。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
质疑事项2答复:该技术参数设定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据查询,市场上有不少于3家品牌产品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如江苏天瑞、青岛青崂、青岛鲁海等,未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便携式VOCS检测仪“ 17.辅助配套设备及18.配置”与招标需求无关,属于超范围,存在明显指向特定品牌的倾向性。
质疑事项3答复: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已做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5.显示屏:≥5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800*480”,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
质疑事项4答复:该技术参数设定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据查询,市场上有不少于3家品牌产品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如浙江红相、北京富吉瑞、杭州紫来、杭州泽天春来等,未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三、辅助监测设备” 与招标需求无关,属于超范围。
质疑事项5答复: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已做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6: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手持红外线热成像仪“ 3.聚焦方式、6.修正功能、8.显示模式、9.图像融合功能、12.电池、2.测温范围、3.工作波段、8.数字变焦、9.整机重量”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
质疑事项6答复:该技术参数设定是结合本项******集团、烟台艾睿、宁波嵊泽等,未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唯一性,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7:质疑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无人机“ 图传图传方案:DJ I03图传行业版”存在明显指向特定品牌的倾向性。
质疑事项7答复: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已做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复函。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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