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产城融合项目(污水处理厂)勘察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中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产城融合项目(污水处理厂)勘察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评标标准(下浮率)第二、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存在分值不一致情况。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工程勘察收费报价 | (10.0分) | 优惠下浮率得分:投标下浮率小于40%为无效标投标,下浮率大于或等于40%得15分。 |
现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工程勘察收费报价 | (10.0分) | 优惠下浮率得分:投标下浮率小于40%为无效标投标,下浮率大于或等于40%得10分。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注:本次更正(澄清)修改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对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变更。除更正(澄清)内容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交易系统下载查看更正(澄清)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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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