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接我县******服务中心运营,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服务中心接受玉田县农业农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
******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委托指导服务:协助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建立规范运营制度,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交流平台,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辅导培训服务,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其他运营指导服务。
2、代理代办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托管服务。
3、市场拓展服务:组织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推广、产销对接、信息交流、展会等商务服务。
4、生产对接服务:组织当地农机、植保、农资供应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对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合作方式: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运营玉田县******服务中心,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遴选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或者其它具备服务能力的法人或联合体。
四、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等相关法律和章程,掌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方法。
(二)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配套,有6名以上专职人员指导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应具备2名以上参加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税知识相关培训,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文件的工作能力的会计人员),能够履行管理单位安排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相关工作。
(三)自觉接受县******农村局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遴选程序
1、******服务中心任务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3份交到县农******农村局(联系人:刘妍 联系电话:******)。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营业执照、财务管理制度、资质证明;提供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2、现场核查。由******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3、会商评审。由******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遴选主体。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承接玉田县******服务中心运营的第三方机构。
5、签订协议。承接主体与******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本次服务期限为3年。
******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