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22-00134
二 、 项目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东街汇宏金融港一期项目5号楼03-14号商服D11室
中标(成交)金额:998,000(元)
评审总得分:9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C******风景名胜区服务)
服务范围: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详见服务需求。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作为东北抗日联军的重要活动地和杨靖宇将军领导的抗联第一军 的核心游击区,拥有极为丰富且珍贵的抗战历史资源。其境内的猴石国家森林公园, 不仅是风景胜地,更是一处重要的抗战遗址保护区,公园内分布着辽宁地区现存“规 模最大、保存最完好、内容最丰富”的抗联密营遗址群,是见证抗联将士在极端恶劣 环境下坚持艰苦卓绝斗争的重要实物载体,堪称“露天的抗战博物馆”。 目前,景区内的休闲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配套不全、老旧老 化,特别与红色教育主题不相匹配的问题。建设抗联主题休息设施,不仅可以解决游 客“走累了无处休息”的痛点,同时可将休憩空间转化为“沉浸式课堂”,串联红色 景点与自然景观,让游客在休息时潜移默化接受红色教育,传承“忠诚于党、勇赴国 难”的抗联精神,强化国家认同与民族凝聚力,使户外研学从 “单纯走路” 真正升 级为 “有故事、有体验、有共鸣” 的精神之旅。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沿线设施建设总距离 4.2 公里,沿线区域入口至展馆停车场 2 公里,展馆停车场 至一道阳 0.4 公里,展馆停车场至三道阳广场 1.5 公里,三道阳广场至三道阳 0.3 公 里,途中路边广场 2 处。 在以上空间范围,实现 60 处设施全覆盖,既满足 3A 级景区基础配套需求,又 通过 “红色打卡点” 吸引客流,满足休憩、展宣、体验、打卡等多元功能。 ★三、其他要求 1. 设施设计紧扣“抗联元素符号”,以 “设施为媒”,让抗联精神从 “抽象” 到 “可触摸”; 2. 避免大拆大建,通过“最小干预”原则实现遗址保护与功能植入的平衡; 3. 引入智能手段(如手机终端扫码),增强游客体验便利性; 4. 材质选择充分考虑气侯、环境与年代印记,与山林环境融合。 四、提供基础资料:基础图纸
服务要求: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详见服务需求。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作为东北抗日联军的重要活动地和杨靖宇将军领导的抗联第一军 的核心游击区,拥有极为丰富且珍贵的抗战历史资源。其境内的猴石国家森林公园, 不仅是风景胜地,更是一处重要的抗战遗址保护区,公园内分布着辽宁地区现存“规 模最大、保存最完好、内容最丰富”的抗联密营遗址群,是见证抗联将士在极端恶劣 环境下坚持艰苦卓绝斗争的重要实物载体,堪称“露天的抗战博物馆”。 目前,景区内的休闲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配套不全、老旧老 化,特别与红色教育主题不相匹配的问题。建设抗联主题休息设施,不仅可以解决游 客“走累了无处休息”的痛点,同时可将休憩空间转化为“沉浸式课堂”,串联红色 景点与自然景观,让游客在休息时潜移默化接受红色教育,传承“忠诚于党、勇赴国 难”的抗联精神,强化国家认同与民族凝聚力,使户外研学从 “单纯走路” 真正升 级为 “有故事、有体验、有共鸣” 的精神之旅。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沿线设施建设总距离 4.2 公里,沿线区域入口至展馆停车场 2 公里,展馆停车场 至一道阳 0.4 公里,展馆停车场至三道阳广场 1.5 公里,三道阳广场至三道阳 0.3 公 里,途中路边广场 2 处。 在以上空间范围,实现 60 处设施全覆盖,既满足 3A 级景区基础配套需求,又 通过 “红色打卡点” 吸引客流,满足休憩、展宣、体验、打卡等多元功能。 ★三、其他要求 1. 设施设计紧扣“抗联元素符号”,以 “设施为媒”,让抗联精神从 “抽象” 到 “可触摸”; 2. 避免大拆大建,通过“最小干预”原则实现遗址保护与功能植入的平衡; 3. 引入智能手段(如手机终端扫码),增强游客体验便利性; 4. 材质选择充分考虑气侯、环境与年代印记,与山林环境融合。 四、提供基础资料:基础图纸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 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 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良、庞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9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衍水街-2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磋商文件(终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猴石抗联精神主题休息设施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