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要求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报价。
一、采购要求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采购能力的供应商。建设点辖区内农业类专业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队伍,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供应商须保证在5小时内到达示范地点,完成相关工作。
(五)能够很好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投入机具及工作质量接受监督。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农机操作规程,供应商需承担作业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三、报价
(一)租赁费报价以机械化作业费报价,以机具实际完成的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面积分阶段结算,总价不得超过资金总量。
(二)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装备及技术支撑能力、人员配备情况、类似业绩情况、其他证明文件)、服务质量承诺等,可参考附件(报价文件)。报价包括机具使用、机具作业、机具转运、机手工资、差旅费、交通费、油料费、税费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存在缺项、漏项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三)付款:以合同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报价文件送达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12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材料,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宜
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内控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报价、资质、机具情况、人员情况、业绩、服务等要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站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余红斌;联系电话:0871-******
附件:报价单
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
2025年5月13日
(拟稿人:余红斌 审核人: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