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81-00905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社区海什路
中标(成交)金额:843,000(元)
评审总得分:80.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C******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生活及其他垃圾清运及原有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平整,堆放地点位于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其中生活垃圾约13573.7m3,其他垃圾约2729.5m3,混合垃圾约7624.3m3。总计约23927.5m3(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 ******居民生活及其他垃圾清运及原有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平整,堆放地点位于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其中生活垃圾约13573.7m3,其他垃圾约2729.5m3,混合垃圾约7624.3m3。总计约23927.5m3。 二、服务内容: 生活垃圾从堆放点运送至海城市牌楼镇垃圾焚烧厂(约55公里)进行集中处理焚烧。其他垃圾需要运送镇区外约10公里处,堆放位置确定后需经当地管理部门同意。混合垃圾(其他与生活垃圾混合)需先进行分类筛选后分别按上诉方式进行清运处理。堆放点垃圾清运完毕后,对原有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平整。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垃圾清运所需的人员及车辆须由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 2.服务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等。 3.服务单位须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管,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运服务。达到地面无淤泥,无污水, 无散落垃圾。 4.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杜绝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的抛、洒、滴、漏污染环境。 5.服务单位应安全、优质地开展清运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服务单位负责。 6.本项目预算价格包括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所包含的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工具费、轮胎磨损费、税费、管理费、人工保险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7.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立利、高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牛庄镇垃圾清运项目
******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守魁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