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清水河灌区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清水河灌区工程社会投资人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清水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7.8 万亩,工程主要建设提水泵站 2 座,总装机 11.4 兆瓦;抽水管线 6.8 公里,配水主干线 65 公里;主干线连通 21 座小型水库和 12 座坝塘,利用现有水库坝塘总库容 1062 万立方米(以资源配置方式纳入项目统一经营管理),兴利库容 780 万立方米,全面提升红塔、江川、通海 3 县区高山灌区的供水保障能力。利用一级站高位坝塘调节,新建一条红旗河主管,兼顾近年杞麓湖西岸坝区 5.4 万亩中型灌区供水,提升项目供水覆盖面和供水效益。清水河灌区工程分为提水泵站工程、配水主干体系工程、田间灌溉工程三部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29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水利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水利局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魏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清水河灌区工程社会投资人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0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9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8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玉溪市清水河灌区工程引进社会投资人,(1)项目范围: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的相关工作。(2)招标人提供的条件:招标人配合社会投资人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备案入库、工程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乡、村及县直各部门协调工作,招标人或其授权主体与社会投资人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合同,按合作投资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社会投资人承担的任务:由社会投资人按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的相关工作。社会投资人依据其在本项目中的投资内容及投资合同约定,享有相应投资收益。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投资、建设、营运本项目的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申请************银行或税务部门信用评价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自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能力:(1)2023年年末总资产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项目投资业绩(业绩时间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或项目备案时间为准)。 |
其他: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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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