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 ******消防维修工程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光电子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生命健康产业园、便利中心、东郊A、B、C、D店面、五星社区一期、二期、三期店面、广汇一期、二期、三期店面、创******消防工程维修等;
2.4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5工期:直至完成工程价款相对应工程量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投标保证金、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营业执照、⑦企业资质证书、⑧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有限公司宜兴城东支行
账 号:************7
交纳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文庄路16号(******服务中心西楼二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1)上述资料均需在开标时单独携带,另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仅对中标候选人1-5名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0-******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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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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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 5楼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1号 |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