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东迎春片区、城中小平桥片区、城北白银桥片区、城西体育场片区)EPC(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分别以******发改委发〔2024〕16号、〔2024〕18号、〔2025〕96号、〔2025〕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垫江县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东迎春片区、城中小平桥片区、城北白银桥片区、城西体育场片区)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辖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城东迎春片区等老旧小区12******居民1072户;城中小平桥片区等老旧小区2******居民1462户;城北白银桥片区等老旧小区4******居民1528户;城西体育场片区等老旧小区4******居民812******消防、安防系统等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1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测绘(含地下管线探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测绘、勘察:完成项目涉及的地形图、建筑立面、地下管线等测绘工作;完成项目涉及的地质勘察。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验收直至缺陷责任阶段的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等工作。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和孝路183号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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