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朝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辽住建发﹝2014﹞3号)文件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更新。筛选马山电厂工人文化宫、朝电浴池附属水房、宾馆人形雕塑3处历史建筑,拟列入龙城区历史建筑名录。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历史建筑保护质量,通过龙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7月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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