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单位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单位问题3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3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单位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截至公告日3个问题均已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银行账户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统筹盘活”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单位按照审计要求与用款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及时安排项目支出,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严格执行结余资金上缴机制规定,加强项目支出进度监控,严控年末结转资金规模,避免资金沉淀。
(二)关于“未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将其他收入列入预算”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单位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将实体账户2024年年末结转下一年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编入预算,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要求,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将保持一贯性,确保其他收入及对应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资产登记入账,资产长期游离账外,涉及3宗划拨用地”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单位于2024年7月将3块无偿划拨土地补登记入账,在每年实物资产盘点清查工作中同步核查无形资产的入账情况,杜绝产生账外资产,制定并发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