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问题共6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4个,正在整改问题2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相关贷款贴息补助存在重复奖补”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进一步核实重复补贴情况,企业已将重复奖补财政资金退回对应财政账户。
(二)关于“贷款贴息政策不完善,个别贷款资金未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问题
************事务所正依据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开展审核工作,并将据此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若最终核准该公司贷款用于非农业产业化用途,将按照《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要求办理。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资产登记入账,资产长期游离账外,涉及3宗划拨用地”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已于2023年7月将3块无偿划拨土地完成资产登记入账,确保账实一致。
(四)关于“申报补贴面积与实际发放面积差异大”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印发了《2024-2026年珠海市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扶持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审核责任。同时,安排经费用于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补贴面积调查,将调查结果反馈各区加以核对,压实补贴发放监督责任。
(五)关于“相关补贴发放对象和地块未进行关联管理,难以核实发放真实性”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印发了《2024-2026年珠海市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扶持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细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公示要求。安排经费用于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撂荒复耕、补贴面积等情况调查,将调查结果反馈各区加以核对,压实补贴发放监督责任。
(六)关于“未与各区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的问题
************资源局完善耕地保护有关文件,共同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