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法官分院餐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法院法官分院餐厅维修改造项目 | ****** | ****** | 是 | ****** |
5.2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质保期:二年。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承诺书);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主页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查询时将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以作证 据留存,此查询时间以外,该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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