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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评审通过并出具《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根据审查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2401-450923-04-05-6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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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文地镇茂石村榕木根屯。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旁侧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河道生态修复两部分工程内容。
(1)旁侧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包括生态沟渠、潜流湿地等主体工程,包含地埋式水泵等配套工程。生态沟渠长550m,水质净化系统采用潜流湿地,总面积为2950㎡,改造生态塘1050㎡。新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罐体直径1.2m,高2.7m,潜污泵Q=10m3/h两台,一用一备。
(2)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针对550m良西河河道实施基底整理、生态河道工程等,其中:河道基底整理150m3、河滩湿地550㎡。
七、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499.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19万元,预备费23.77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整合)专项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未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